学院与安徽省精神卫生中心签署心理健康服务合作协议

编辑日期:2024-09-16 14:50:04  来源:学生处  编辑:XSC  浏览:

2024年913,学院与安徽省精神卫生中心(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在知行楼210会议室成功举行心理健康服务校医合作签约仪式。安徽省精神卫生中心(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罗蓓蓓,合肥市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副主任徐小童及防治中心干事崔夏怡,学院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马丰年,党委委员、副院长章六七,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相关人员出席本次仪式,仪式由章六七主持。

马丰年对安徽省精神卫生中心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介绍了学院心理健康工作的现状,强调了校医合作的重要性。他提出四点期望:融合医教资源,共筑心育高地;定制心理服务,助力职教发展;强化危机干预,守护校园安全;搭建交流平台,促进工作创新。

罗蓓蓓介绍了医院的发展及精神心理科建设情况,对学院在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工作给予赞许。她指出,青少年心理行为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焦点,高校与专业医疗机构合作,能为学生心理发展构建安全网。希望下一步深入展开合作,提供全方位的心理评估、筛查和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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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式上,马丰年与罗蓓蓓代表双方签订了“校医合作协议”,罗蓓蓓代表医院方向学院赠书,参会人员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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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六七表示,大学生心理健康关乎个人成长与社会进步,此次合作将为学院心理健康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并邀请院方领导参观心理中心及护理学院,期望在后续结合我院实际开展深入合作。

此次签约标志着学院与安徽省精神卫生中心在心理健康服务领域的深度合作正式开启,对完善“家庭-学校-医院”心理育人机制、提升心理健康教育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学院将以此为契机,积极探索心理健康工作新模式,为学生提供更加专业、全面的心理支持(撰稿:范慧芋| 核稿:王爱玲 | 审稿:刘爱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