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
编辑日期:2018-01-18 00:00:00 编辑:招就处-汪杰 浏览:
院招就〔2018〕1号
关于做好我院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10号)等文件精神,学院将组织开展我院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补贴标准
(一)补贴对象。我院2018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的毕业生以及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按1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二、申领发放程序
(一)网上自愿申请(2018年1月20日至2月12日)。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index.html)、支付宝城市服务“阳光就业”专栏、微信小程序等四种渠道(以上四种渠道统称为“信息系统”),按照信息系统提示要求完整、准确填写申请信息。
(二)信息系统校验(2018年1月20日至2月12日)。信息系统将审核校验毕业生提交的申请信息,及时提示毕业生审核结果。逾期提交申请信息,系统不再审核校验。
(三)人工审核校验(2018年1月20日至3月1日)。人工审核校验前需进行信息系统校验,信息系统自动审核校验不通过的,而毕业生认为自己符合申请条件,可在信息系统下载相关申请表格(见附件),填写纸质申请表,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主要是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证明材料、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扶贫手册》、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材料、毕业生本人或其父母残疾证以及特困高校毕业生等相关证明材料),由各系整理汇总后提交招生就业处进行人工审核校验。
三、相关要求
(一)要务必高度重视。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是政策性很强的一项工作,各系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实施,严格纪律,实行谁主管谁负责。
(二)要务必广泛宣传。各系要通过各种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动员工作,让每个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都能知晓政策、熟悉流程、及时申报、应享尽享。
(三)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
电话:0551-65630892 邮箱:hfjjxy@163.com
附件:
安徽省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人工审核专用).doc
招生就业处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