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生报到指南

编辑日期:2015-08-21 00:00:00  来源:学院主站  编辑:hfjjxy  浏览:

各位新同学及家长:

为方便你们办理报到手续,请你们仔细阅读本须知,谢谢!

一、新生报到时间

新生报到时间见录取通知书。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向学校招生办说明原因并履行请假手续。未请假两周内未到校报到的,除不可抗拒因素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报到所需材料

(1)录取通知书原件。

(2)纸质学生档案(由各市、县招办统一寄出的无需自带)。

(3)党、团组织关系(如是党、团员)。

(4)户口是否随迁自愿选择,如选择随迁请办好《户口迁移证》。

上述资料请随身携带,以便报到时用。

三、新生缴费方式

1、学生在报到前将费用转账至学院指定账号(费用总额及账号见录取通知书):

2、持银联银行卡或携带现金到我院财务收费窗口缴费。

四、新生报到流程

ac米兰官方中文网站2015级新生报到经过两个程序,一个网上预报到,一个到校现场报到,具体如下:

(1)网上预报到

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可按照“网上报到系统使用说明”(彩页)下载“学生圈APP”或登录网址(www.139students.com)利用身份证或手机号码进行注册,注册登录后在“欢迎新生”栏目里可以查看相关报到信息并填报“学生信息采集”,完成新生网上预报到。

(2)到校报到

首先到报到处报到交录取通知书附联、领取报到单)

到财务处按缴费项目缴费(贫困生须先到“绿色通道”审批)

到所在系报到处办理入班登记,凭缴费凭证(100元)领取已充值100元的校园一卡通

到公寓用品发放处领取公寓用品(没有购买公寓用品的新生可跳过此环节)

到宿管登记处按系别班级分配登记入住

五、新生到校方式

为方便学生到校,学院安排工作人员和学生志愿者在合肥火车站、合肥火车南站、汽车站(合肥汽车客运总站、旅游汽车站、明光路汽车站)进行接站,接站时间:2015年9月5日7:00—20:00。

新生到站后可乘学校接站车到校。新生也可自行乘坐公交车到校:火车站、汽车客运总站到火车站北广场乘157路到草塘站下,或乘114路到市苗圃站再换乘300路到草塘站下。火车南站从北广场站乘108路到怀宁路站下,换乘300路到草塘站下。从火车站北广场打的到ac米兰官方中文网站(北二环与西二环交口向北100米,董铺水库边),费用约为20元。从火车南站到ac米兰打的费用约为35元。

六、安全提醒

1、新生来校报到途中,请注意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尽量不随身携带大额现金,不要乘坐非法营运车辆、黑头车。

2、购买手机、电话卡时到学院指定的地点自主选择通讯服务商,以免上当受骗。

3、学院提供的公寓化生活用品为安徽高校后勤中心中标单位提供,请勿在校园周边购买,以免上当受骗。

4、报到期间要看管好自己的行李,不要让行李离开自己的视线,不轻易让陌生人帮自己看管或搬运行李。

5、不要随意与陌生人搭讪,特别是自称老乡、外校大学生及外地做生意的人,请将辅导员电话告知家长,以防被骗。

6、拒绝上门推销,许多不法份子以推销为名以次充好、以少充多进行欺诈,并趁机实施盗窃。如若发现上门推销人员,应该及时报告宿管人员或保卫部门。宿舍无人时,一定要把门锁好,以防闲杂人员顺手牵羊。

7、谨防陌生人假扮辅导员或学校工作人员要求购买各类学习资料、用品,收取各类费用。

8、注意消防安全,爱护消防设施。不乱接电线、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不要在宿舍或公共场所抽烟、乱扔烟头等,要自觉遵守学校管理规定。

2015年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贷款办理指南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财政部教育部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财教〔2008〕19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8〕47号)、《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以及《教育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教财〔2015〕7号)等文件要求,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正常入学和顺利完成学业,2015年国家开发银行将在安徽省继续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

一、贷款性质与申请条件

(一)本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信用贷款。学生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上述高校新生或在校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经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认定,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优先支持:

⑴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⑵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⑶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⑷家庭主要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⑸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⑹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⑺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家庭;

⑻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三)共同借款人的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父母因为以上原因不能作为共同借款人的,需出具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 25 周岁(含)以上,60 周岁(含)以下;

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二、贷款政策

(一)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二)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制加13年确定,但最长不超过20年。借款学生毕业或终止学业时,应与经办银行和经办机构确认还款计划,还款期限按双方签署的合同执行。

(三)贷款利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发放贷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四)贷款利息。借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贷款本金和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负担。

(五)本息回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结息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次日为扣息日,节假日不顺延。借款学生毕业后3年(含毕业当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借款人可以按借款合同约定不还本金,但需按期足额支付利息;宽限期结束后按等额本金方式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并足额支付利息。

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款。借款人每个月(11月除外)可进行一次提前还款,还款日(结息日)为当月20日。提前还款前,借款人需先到县级学生资助中心或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申请,申请无需县级资助中心或开发银行审批。借款人每天均可提交提前还款申请,不同申请日期对应不同的还款日,具体为:1月-9月及12月,当月15日(含)之前提交申请,还款日(结息日)为当月20日,当月15日(不含)之后提交申请,还款日(结息日)为次月20日;10月1日-15日提交申请,还款日(结息日)为10月20日,10月16日-11月30日提交申请,还款日(结息日)为12月20日。

(六)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以申请继续贴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可申请由财政全额贴息。

(七)同一学年度,已经获得其他行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经获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其他行的助学贷款。

三、贷款申请及办理程序

(一)网上申请

1.首次贷款学生

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网址:https:// sls.cdb.com.cn),注册并提交贷款申请。网上申请后生成《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简称“申请表”),导出并打印。

2.续贷学生

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提交续贷声明,续贷声明经高校或县资助中心审核后,提交贷款申请。网上申请后生成申请表,导出并打印。

(二)经济困难资格认定

没有通过预申请的首次贷款学生持申请表前往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确认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确认属实的,在申请表“资格审查情况”栏相关位置填写审查意见,加盖公章,填写日期,经办人签名并留联系电话。

通过预申请的首次贷款学生和续贷学生无需进行资格认定。

(三)现场受理

1.首次贷款学生

出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提交: 学生本人签字的经资格认定的《申请表》原件(通过预申请的只需提交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

注:⑴学生证丢失的,需由高校出具《学生在校证明》,县资助中心留存证明原件;

⑵户口簿原件查看,无需留存复印件;

⑶如共同借款人为父母且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出示双方户口簿原件;

⑷如共同借款人不为父母,并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了父母不能作为共同借款人的相关证明,仅需查验双方户口簿原件,确认双方均在本辖区即可。县资助中心留存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相关证明原件。

2.续贷学生

  对于续贷学生,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到县级资助中心即可办理有关手续。

出示: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提交: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3.现场受理时间

受理时间为2015年8月1日至9月15日。

4.受理部门

借款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四)账户开立

国家开发银行委托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作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代理机构,受托办理贷款资金的发放和回收。国家开发银行委托支付宝统一为借款学生开立支付宝账户。

(五)签订合同

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即与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开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简称“受理证明”)连同合同文本二份交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

(六)高校录入合同回执

借款学生携受理证明到学校报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负责人登陆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合同电子回执录入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0日,如逾期未录,根据借款合同,借款申请自动撤销。

四、贷款发放与支付

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审批通过后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后,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根据合同借款金额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将贷款资金拨付至借款学生个人支付宝账户。第三方支付平台按照合同回执所载欠缴费用金额将相应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就读学校账户,用于支付借款学生在高校就读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剩余部分的贷款资金留在借款学生支付宝个人账户中,借款学生在完成实名认证后可提现使用。

五、特别提醒

(一)国家开发银行开通了助学贷款95593呼叫中心,借款人如有问题需要咨询,可以拨打该电话。

(二)借款人提供的资料须及时准确,合同文本须字迹清晰,填写规范,不得涂改。对于审批不通过的合同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将不再受理。

(三)借款人在前往高校报到时,应提醒高校资助部门及时录入合同电子回执。

(四)借款人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

(五)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级学生资助中心有权不经借款人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个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

(六)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七)如国家有关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八)本指南由安徽省教育厅和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负责解释。

2015年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

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一、贷款性质、对象和申请条件

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以下统称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全省农村商业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申请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我省辖内;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记录;3.本省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招收的全日制学生(含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本省成人高等学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学生。4.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二、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贷款的最高限额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学年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12000元;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性签订借款合同、分学年发放的办法。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制加13年确定,但最长不超过20年。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执行。

借款学生在读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当年9月1日起其利息由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共同负担。

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以申请继续贴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可申请由财政全额贴息。

三、贷款申请、发放和偿还

1.申请渠道:

(1)拨打“96669”安徽农金客服电话,按语音提示进入“贷款直通车”提出申请;

(2)登陆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网站(网址:http://www.ahrcu.com),进入“96669贷款直通车”栏目提交贷款申请;

(3)借款学生也可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农村商业银行柜面申请。

借款学生通过以上渠道申请后,原则上将在3个工作日内收到信贷人员的预约电话。

另外,今年各法人行总部设立助学贷款服务咨询电话,具体联系方式将在“安徽学生资助网-资料下载”栏(www.ahxszz.com)公布。

2.申请受理时间:8月1日至10月20日。

3.贷款申请材料:

新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在农村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处领取。下同);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家庭困难情况说明及证明;③本人身份证、新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原件供审核),以及学校相关收费标准、开户行名称、户名和账号;④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原件供审核)。

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①学校提供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证明;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家庭困难情况说明及证明;④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原件供审核);⑤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原件供审核)。

已经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根据贷款合同中约定需要当年续放的,应当在8月1日至10月20日向贷款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①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原件供审核);②已签订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③学校提供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证明。

4.贷款的发放: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机构在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和划款委托授权书后,将贷款资金先划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再划至高校账户, 汇款手续费由借款学生承担。

5.贷款偿还: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债务确认,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并协商确定具体还款计划。借款学生毕业后3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以不还本金,但应足额支付利息,宽限期结束后按还款计划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并足额支付利息。

 四、特别提醒:

1.因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前审查大约需要10个工作日,请申请贷款学生合理安排时间。

2.签订贷款合同时,请认真阅读合同文本,注意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违约责任等合同关键要素。

3.如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发生调整,以新政策为准。

4.本指南由安徽省教育厅和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负责解释。  

ac米兰官方中文网站新生调整专业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准考证号


科类


原录取

专  业


申请调

整专业


调整

理由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家长

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转出系 确认


转入系确认


学生处确认

 

签字:

年    月   日  

分管院长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1、如果您对录取的专业不满意请填此表,报到时交至报到处。

2、专业调整只有一次机会,请慎重。

3、请在9月1日前发短信“**专业**学生现申请调整到**专业,望批准”至13003058866或QQ留言(113858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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